成分盐酸贝那普利。
功能主治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如利尿药合用);2.充血性心力衰竭;3.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高血压: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每天一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必须根据血压的反应来对使用剂量进行调整,通常应该每隔1至2周调整一次。 对某些患者, 展开>>
高血压: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每天一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必须根据血压的反应来对使用剂量进行调整,通常应该每隔1至2周调整一次。 对某些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日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40mg.一次或均分为两次服用。 若单独服用本品血压下降幅度不满意,可加用另一种降压药,如:噻嗪类利尿剂,钙拮抗剂或β-阻滞剂(先从小剂量开始)。如果先前一直在使用利尿剂进行治 疗,则在洛汀新治疗开始之前应该暂停2至3天的利尿剂的治疗,如果需要,可以在这之后继续。如果无法停止利尿剂的治疗,则洛汀新最初的使用量应予以降低 (5mg而不是10mg),这样可以避免血压过低(见【注意事项】)。 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剂量即可。而<30ml/min患者,最初每日剂量为5mg,必要时,剂量可加至10mg/日。若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加用利尿剂或另一种降压药。 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适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的辅助治疗。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毫克(5mg,半片),一天一次。由于会出现首剂后血压急剧下降的危险,当病人 第一次服用本品时需严密监视(见【注意事项】)。只要病人未出现症状性的低血压及其它不可接受的副反应,如果心衰的症状未能有效缓解可在2-4周后将剂量 调整为5mg一天一次。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可以在适当的时间间隔内将剂量调整为10mg一天一次甚至20mg一天一次。 本品一天一次即有效。对有些病人但若将一天的剂量分为二次服用,反应可能更好。对照临床研究表明严重心衰病人(NYHA分级Ⅳ)较轻、中度心衰病人(NYHA分级Ⅱ-Ⅲ)需更小的剂量。当心衰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时,日剂量最高可增加至10mg,但较低的初始剂量[如2.5mg(5mg,半片)]可能更理想。 进行性慢性肾功能不全(CRI) :对于同时患有/不患有高血压的进行性慢性肾功能不全病人,建议的长期使用剂量为每天一次10mg。如果还需要其它的治疗来进一步降低血压,可以和其它的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 收起>>
禁忌症
1.对苯那普利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2.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史者。3.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而肾功能减退者。
价格
39-46元
医保类型
医保甲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血管神经性水肿:服用本品曾发生过唇或面部水肿,如出现该症状,应立即停药,监护患者,直到水肿消失。声门、舌、喉部水肿可能引起气道阻塞,应停药,并立即进行适当治疗,如: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溶液(0.3ml?0.5ml)。2.低血压:严重缺钠的血容量不足者服用本品时可能发生低血压(如接受大量利尿药或透析治疗者)。开始服用本品前数天应停用利尿药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充体液。对有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者(如心功能不全病人),服用首剂后应严密监护,直到血压稳定。如果发生低血压,应采取卧位,必要时静脉滴注生理盐水。3.粒细胞减少: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肾功能不全者出现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机会增多。对肾功能不全或有白细胞减少者,最初3个月内每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1次,以后定期检查。4.肾功能不全: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停用本品和/或利尿药,即可恢复。对肾功能不全者,在治疗前几周要密切监测肾功能,以后应定期检查肾功能。用本品时如肌酐清除率 30ml/min或血尿素氮、肌酐升高,须减低本品的剂量和/或停用利尿药。5.其他:偶见血钾升高,尤其在肾功能不全和并用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