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功能主治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中度心力衰竭(NYHA II和III)。
用法用量
1 单剂量和每天给药量的剂量学 注意: 在雷米普利片治疗初期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降低,尤其是患者伴有盐和/或体液流失(如呕吐/腹泻,利尿治疗),心衰-尤其是心肌梗死后-或严重高血压 展开>>
1 单剂量和每天给药量的剂量学 注意: 在雷米普利片治疗初期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降低,尤其是患者伴有盐和/或体液流失(如呕吐/腹泻,利尿治疗),心衰-尤其是心肌梗死后-或严重高血压。 如果可能,开始用雷米普利片治疗前,应纠正盐和/或体液流失,减少或停用现正使用的利尿剂(在心衰患者,必须权衡容量负荷过重的风险)。 这些患者的治疗应当以最低单剂量开始,早晨服用1.25mg雷米普利。 首剂后,每当雷米普利片和/或利尿剂剂量增加时,这些病人应给予医疗监护至少8小时,以免发生难以控制的低血压反应。 患有恶性高血压或心衰的患者-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后-用雷米普利片治疗时应住院。 除非另有医嘱,以下剂量推荐适用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 原发性高血压 起始剂量一般为2.5mg雷米普利片晨服,如果该剂量血压不能恢复正常,可增加至每天5mg。 增加剂量时应该有最小3周的间隔。维持剂量一般为每日2.5-5mg,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10mg。 急性心肌梗死后(2-9天)轻中度心衰(NYHA II和III)的治疗 注意: 用药剂量的调整只能在血流动力学稳定的病人住院的情况下进行。 同时服用其他抗高血压药物的患者,必须小心监测,以免发生低血压。 起始每日剂量一般为2.5mg,早晚分服。 如果此起始剂量患者耐受不了(如血压过低),应该降低到1.25mg,早晚分服。 根据患者的情况,剂量可增加。间隔1-2天剂量可加倍,至每日最大剂量5mg雷米普利,早晚分服。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60ml/min或血清肌酐浓度>1.2且<1.8mg/dl),老年患者(超过65岁)或糖尿病患者的剂量起始剂量为1.25mg晨服(见起始剂量注意事项),维持量通常为每天2.5mg雷米普利片。每天最大剂量不能超过5mg雷米普利片。 2 给药方法和持续时间 不管什么时候就餐,足量液体吞服即可。依适应证和剂量的不同,指定的每日剂量可在早晨一次完全服用或分成两次(早晚各一次)服用。 加服利尿剂可增强雷米普利片的降压效果。 对急性心肌梗死后出现心衰的患者,不得早于梗死后2日内开始服用雷米普利片,但也不应迟于梗死后10天才开始服用。另外建议给予雷米普利片至少15个月。 收起>>
禁忌症
有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的患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肾且伴肾动脉狭窄患者,左心室血液输入或输出减少,低血压或循环状况不稳定的患者,妊娠及哺乳妇女。
价格
44.5-48.9元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严重、恶性高血压、伴有严重的心力衰竭、已有或可能发展为液体或盐缺乏、已使用利尿剂的患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