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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抒纳(盐酸纳美芬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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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 0429-5693811
  • 辽宁省兴城市曹庄工业园区
  • 生产商: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652
  • 规格:1毫升:0.1毫克
  • 储存:密闭,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 有效期:18个月

成分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纳美芬,其化学名称:17-环丙基甲基-4,5α-环氧基-6-亚甲基吗啡喃-3,14-二醇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为: 分子式:C21H25NO3·HCl 分子量:375.90 辅料为氯化钠、盐酸、注射用水。

功能主治 用于完全或部分逆转阿片类物质效应,包括由天然的或合成的阿片类物质引起的呼吸抑制。主要用于已知或疑似阿片类药物过量或中毒的急救促醒、急性颅脑与脊髓损伤、脑缺血、脑梗塞等神经功能损坏性疾病。昏迷、休克及术后麻醉催醒、酒精中毒、戒毒后防复吸治疗等。

用法用量 纳美芬注射液一般为静注,也可肌注或皮下注射。 一般原则: 本品可通过剂量滴定逆转不期望的阿片类作用。因为不期望逆转痛觉缺失而引起危害或产生撤药反应,一旦达到了足够的逆转效果,就不应 展开>>

禁忌症 禁用于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价格 263-267元

医保类型 限工商保险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对与阿片样物质无关的镇静及低血压的病例,本品不产生作业。因此只有根据患者使用阿片样物质过量的历史或抑制并伴随瞳孔收缩的临床特征判断阿片样物质过量的可能性较高情况下,才给患者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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