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首页 > 关节痛 >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 处方药物
  • 国家医保目录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0759-2300748,2300189
  •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16号

详细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其他名称: Paracetamol Oral Solution
【成份】
【价格】
4.9-18元
【剂型】
溶液剂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能遏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4620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16号
联系电话:0759-2300748,2300189

全部 药品名称 成份 剂型 适应症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药理作用 贮藏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该厂家的其他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