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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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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0759-2300748,2300189
  •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16号
  • 生产商: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620
  • 规格:2.40%
  • 储存: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 有效期:暂定24个月

成分暂无说明

功能主治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 1- 展开>>

禁忌症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价格 4.9-18元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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