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首页 > 皮肤软组织感染 > 头孢克洛片
  • (头孢克洛片)

  • 非处方药物
  • 国家医保目录
  • 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 020-87063679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88号
  • 生产商: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83
  • 规格:0.25克(按C15H14ClN304S计)
  • 储存:遮光,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成分(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功能主治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 本品适宜空腹后口服 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 (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16片),或遵医嘱。 小儿 一般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 展开>>

禁忌症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价格 13.6-25元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头孢克洛片点评

该药品暂无评价,我要点评

药品app应用 更多

暂无相关应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