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首页 > 耳鼻喉感染 > 头孢氨苄胶囊
  • (头孢氨苄胶囊)

  • 非处方药物
  • 国家医保目录
  • 大连泛美制药有限公司
  • 0411-7310647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31#工业区
  • 生产商: 大连泛美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1178
  • 规格:0.125g(按C16H17N3O4S计)
  • 储存:密封干燥
  • 有效期:暂无

成分暂无说明

功能主治 尿道炎,蜂窝组织炎,普外科,肾病内科,耳鼻喉科,呼吸内科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5 展开>>

禁忌症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价格 13-23元

医保类型 医保甲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头孢氨苄胶囊点评

该药品暂无评价,我要点评

该厂家的其他药品

药品app应用 更多

暂无相关应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