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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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其他名称:
Ranitidine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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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雷尼替丁,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二甲氨基)甲基]-2-呋喃基]-甲基]硫代]乙基]-2-硝基-1,1-乙烯二胺盐酸盐。
-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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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9元
- 【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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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囊剂
-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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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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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 【禁忌】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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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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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华法林、利多卡因、地西泮、普萘洛尔等经肝代谢的药物伍用时,雷尼替丁的血药浓度不会升高而出现毒副反应。 2.与抗凝血药、抗癫痫药伍用时,要比西咪替丁为安全。 3.与普鲁卡因胺并用,可使普鲁卡因胺的清除率降低。 4.可减少肝脏血流量,因而与普萘洛尔、利多卡因等代谢受肝血流量影响大的药物合用时,可延缓这些药物的作用。
- 【药理作用】
-
1.药理雷尼替丁具有竞争性阻滞组胺与H2受体结合的作用。遏制胃酸作用,以摩尔计为西咪替丁的5倍~12倍。因此为强效的H2受体阻滞剂。 2.毒理小鼠口服的LD501440~1750mg/Kg。连续口服5周的每天最大无毒剂量,大鼠(雄)为500mg/Kg,大鼠(雌)250mg/Kg,犬为 40mg/Kg。连续26周的每天最大无毒剂量,大鼠为100mg/Kg,犬为 40mg/Kg。小鼠口服100~200mg/Kg达114周,大鼠口服100~2000mg/Kg达129周,均未见致癌作用。
-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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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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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月
-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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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4022143
-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广东惠州市罗浮山药业城
联系电话:0752-6869383,6869289,6868399
- 【药品名称】
-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Ranitidine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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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雷尼替丁,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二甲氨基)甲基]-2-呋喃基]-甲基]硫代]乙基]-2-硝基-1,1-乙烯二胺盐酸盐。
- 【适用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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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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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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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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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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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华法林、利多卡因、地西泮、普萘洛尔等经肝代谢的药物伍用时,雷尼替丁的血药浓度不会升高而出现毒副反应。 2.与抗凝血药、抗癫痫药伍用时,要比西咪替丁为安全。 3.与普鲁卡因胺并用,可使普鲁卡因胺的清除率降低。 4.可减少肝脏血流量,因而与普萘洛尔、利多卡因等代谢受肝血流量影响大的药物合用时,可延缓这些药物的作用。
- 【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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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理雷尼替丁具有竞争性阻滞组胺与H2受体结合的作用。遏制胃酸作用,以摩尔计为西咪替丁的5倍~12倍。因此为强效的H2受体阻滞剂。 2.毒理小鼠口服的LD501440~1750mg/Kg。连续口服5周的每天最大无毒剂量,大鼠(雄)为500mg/Kg,大鼠(雌)250mg/Kg,犬为 40mg/Kg。连续26周的每天最大无毒剂量,大鼠为100mg/Kg,犬为 40mg/Kg。小鼠口服100~200mg/Kg达114周,大鼠口服100~2000mg/Kg达129周,均未见致癌作用。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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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广东惠州市罗浮山药业城
联系电话:0752-6869383,6869289,6868399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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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份
剂型
适应症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药理作用
贮藏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