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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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硫酸异帕米星注射液
其他名称:
Isepamicin Sulfate Injection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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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异帕米星
-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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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9.6元
- 【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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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外伤或烧伤创口感染、肺炎、支气管炎、肾盂肾炎、膀胱炎、腹膜炎及败血症等.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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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常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 2 少见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皮疹等过敏反应、血象变化、肝功能改变、消化道反应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结等。 3 极少见过敏性休克.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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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耳聋者禁用。 2 肾衰竭者禁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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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依靠静脉高营养维持生命的体质衰弱者、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2 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3 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本品血药峰浓度超过35mg/L,谷浓度超过 10mg/L时易出现毒性反应),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4 本品静脉滴注时,不能太快。静脉滴注液的配制方法:静脉滴注前须稀释本品,一般用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木糖醇注射液(5%)、复方乳酸钠注射液。 5 本品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遏制作用。 6 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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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长期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遏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
- 【药理作用】
-
1 药理本品属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谱类似庆大霉素。对大肠埃希菌、枸橼酸杆菌、克雷白杆菌、肠杆菌、沙雷杆菌、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有很强的抗菌作用。本品对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修饰酶较其他同类药物稳定,因此,耐药菌少,与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交叉耐药性也少。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遏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2 毒理在亚急性、慢性毒性实验中,均出现了尿细管上皮细胞变性等肾脏损害,其程度与给药量有关。在对听觉器官的毒性实验中,给豚鼠连续肌内注射本品28日,试验组剂量大于100mg/kg/日时,动物的耳壳反射消失,剂量大于50mg/ kg /日时蜗牛螺旋器外有毛细胞消失。在对肾脏的毒性实验中,给大鼠连续21日肌内注射本品50~300mg/ kg /日,结果出现与药物有关的血尿素氮(BUN)、血清肌酐值升高等现象.
-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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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在凉暗处保存。
-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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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月
-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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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46000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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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
联系电话:0576-88827890,88088385,88089080,88087600
- 【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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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异帕米星注射液
Isepamicin Sulfate Injection
- 【适用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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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外伤或烧伤创口感染、肺炎、支气管炎、肾盂肾炎、膀胱炎、腹膜炎及败血症等.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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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常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 2 少见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皮疹等过敏反应、血象变化、肝功能改变、消化道反应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结等。 3 极少见过敏性休克.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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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耳聋者禁用。 2 肾衰竭者禁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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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依靠静脉高营养维持生命的体质衰弱者、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2 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3 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本品血药峰浓度超过35mg/L,谷浓度超过 10mg/L时易出现毒性反应),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4 本品静脉滴注时,不能太快。静脉滴注液的配制方法:静脉滴注前须稀释本品,一般用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木糖醇注射液(5%)、复方乳酸钠注射液。 5 本品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遏制作用。 6 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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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长期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遏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
- 【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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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药理本品属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谱类似庆大霉素。对大肠埃希菌、枸橼酸杆菌、克雷白杆菌、肠杆菌、沙雷杆菌、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有很强的抗菌作用。本品对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修饰酶较其他同类药物稳定,因此,耐药菌少,与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交叉耐药性也少。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遏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2 毒理在亚急性、慢性毒性实验中,均出现了尿细管上皮细胞变性等肾脏损害,其程度与给药量有关。在对听觉器官的毒性实验中,给豚鼠连续肌内注射本品28日,试验组剂量大于100mg/kg/日时,动物的耳壳反射消失,剂量大于50mg/ kg /日时蜗牛螺旋器外有毛细胞消失。在对肾脏的毒性实验中,给大鼠连续21日肌内注射本品50~300mg/ kg /日,结果出现与药物有关的血尿素氮(BUN)、血清肌酐值升高等现象.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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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
联系电话:0576-88827890,88088385,88089080,8808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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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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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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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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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