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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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灰黄霉素片
其他名称:
Griseofulvin Tablets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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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黄霉素。其化学名为:6’-甲基-2’,4,6-三甲氧基-7-氯-螺[苯并呋喃-2(3H ),1’-[2]环己烯]-3,4’-二酮。
-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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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元
- 【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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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剂
-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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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各种癣病的治疗,包括头癣、须癣、体癣、股癣、足癣和甲癣。上述癣病由深红色发癣 灰黄霉素片 灰黄霉素片 菌、断发癣菌、须发癣菌、指间发癣菌等以及奥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样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所致。 本品不宜用于轻症、局限的浅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药已可奏效者。灰黄霉素对念珠菌属、组织胞浆菌属、放线菌属、孢子丝菌属、芽生菌属、球孢子菌属、奴卡菌属及隐球菌属等感染及花斑癣均无效。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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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神经系统 头痛较为常见,约10%患者可出现头痛,初时较重,继续用药可减轻。其他尚有嗜睡、乏力等。偶有眩晕、共济失调和周围神经炎等发生。 (2)消化系统 少数患者可出现上腹不适、恶心或腹泻,一般系轻度,患者可耐受。 (3)过敏反应 约3%患者可发生皮疹,偶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持续性荨麻疹、剥脱性皮炎,少数患者可发生光感性皮炎。 (4)本品偶可致周围血象白细胞减少,偶可引起肝毒性及蛋白尿。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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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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卟啉症、肝功能衰竭、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 由于灰黄霉素获自青霉菌,由此推测该药可能与青霉素类或青霉胺存在交叉过敏,然 灰黄霉素片 灰黄霉素片 而临床并未证实此情况存在,但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本品时仍需谨慎,并严密观察。 (2)灰黄霉素在动物实验中有致肿瘤作用。 (3)本品偶可致肝毒性,原有肝病或肝功能损害者需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 (4)本品可诱发卟啉病、红斑狼疮,红斑狼疮患者如有指征应用该药时必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5)治疗中需定期检测周围血象、肝功能、血尿素氮、肌酐及尿常规。 (6)本品可于进餐时同服或餐后服,以进高脂肪餐为较好,因可减少胃肠道反应及增加药物吸收。 (7)为防止复发,治疗应持续到临床症状消失和实验室检查证实病原菌已完全根除。一般疗程为:头癣8~10周;体癣2~4周;足癣4~8周;指甲癣至少4个月;趾甲癣至少6个月;但趾甲癣的复发率仍高。 (8)通常需同时予以适宜的局部用药,此对足癣尤为重要。 (9)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至少6个月应采取避孕措施。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实验证实本品有致畸作用,故孕妇禁用。育龄期妇女治疗期间采取避孕措施,并持续至治疗结束后1个月。 【儿童用药】 2岁以下儿童缺乏应用本品的资料。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人中本品的应用及其与年龄关系尚无研究资料。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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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与乙醇同服可出现心动过速、出汗、皮肤潮红等,故两者不宜同用。 (2)与华法林、香豆素类等抗凝药合用时,本品可能使肝代谢增强,而使抗凝药的作用减弱,故需监测凝血酶原时间以调整剂量。 (3)与扑米酮、苯巴比妥类药物合用时可使本品的抗真菌作用减弱,可能与巴比妥类使该药的吸收减少,并由于诱导肝酶使本品灭活增快,致血药浓度降低有关,应避免此类药物与本品合用。 (4)雌激素类避孕药与本品合用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可能因本品加强该类药物在肝内代谢致血药浓度降低有关,应避免两者同用。
- 【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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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贮藏】
-
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尚不明确
-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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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3020096
-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佳西街2号
联系电话:0454-8586982
- 【药品名称】
-
灰黄霉素片
Griseofulvin Tablets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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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黄霉素。其化学名为:6’-甲基-2’,4,6-三甲氧基-7-氯-螺[苯并呋喃-2(3H ),1’-[2]环己烯]-3,4’-二酮。
- 【适用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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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各种癣病的治疗,包括头癣、须癣、体癣、股癣、足癣和甲癣。上述癣病由深红色发癣 灰黄霉素片 灰黄霉素片 菌、断发癣菌、须发癣菌、指间发癣菌等以及奥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样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所致。 本品不宜用于轻症、局限的浅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药已可奏效者。灰黄霉素对念珠菌属、组织胞浆菌属、放线菌属、孢子丝菌属、芽生菌属、球孢子菌属、奴卡菌属及隐球菌属等感染及花斑癣均无效。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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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神经系统 头痛较为常见,约10%患者可出现头痛,初时较重,继续用药可减轻。其他尚有嗜睡、乏力等。偶有眩晕、共济失调和周围神经炎等发生。 (2)消化系统 少数患者可出现上腹不适、恶心或腹泻,一般系轻度,患者可耐受。 (3)过敏反应 约3%患者可发生皮疹,偶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持续性荨麻疹、剥脱性皮炎,少数患者可发生光感性皮炎。 (4)本品偶可致周围血象白细胞减少,偶可引起肝毒性及蛋白尿。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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卟啉症、肝功能衰竭、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 由于灰黄霉素获自青霉菌,由此推测该药可能与青霉素类或青霉胺存在交叉过敏,然 灰黄霉素片 灰黄霉素片 而临床并未证实此情况存在,但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本品时仍需谨慎,并严密观察。 (2)灰黄霉素在动物实验中有致肿瘤作用。 (3)本品偶可致肝毒性,原有肝病或肝功能损害者需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 (4)本品可诱发卟啉病、红斑狼疮,红斑狼疮患者如有指征应用该药时必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5)治疗中需定期检测周围血象、肝功能、血尿素氮、肌酐及尿常规。 (6)本品可于进餐时同服或餐后服,以进高脂肪餐为较好,因可减少胃肠道反应及增加药物吸收。 (7)为防止复发,治疗应持续到临床症状消失和实验室检查证实病原菌已完全根除。一般疗程为:头癣8~10周;体癣2~4周;足癣4~8周;指甲癣至少4个月;趾甲癣至少6个月;但趾甲癣的复发率仍高。 (8)通常需同时予以适宜的局部用药,此对足癣尤为重要。 (9)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至少6个月应采取避孕措施。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实验证实本品有致畸作用,故孕妇禁用。育龄期妇女治疗期间采取避孕措施,并持续至治疗结束后1个月。 【儿童用药】 2岁以下儿童缺乏应用本品的资料。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人中本品的应用及其与年龄关系尚无研究资料。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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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与乙醇同服可出现心动过速、出汗、皮肤潮红等,故两者不宜同用。 (2)与华法林、香豆素类等抗凝药合用时,本品可能使肝代谢增强,而使抗凝药的作用减弱,故需监测凝血酶原时间以调整剂量。 (3)与扑米酮、苯巴比妥类药物合用时可使本品的抗真菌作用减弱,可能与巴比妥类使该药的吸收减少,并由于诱导肝酶使本品灭活增快,致血药浓度降低有关,应避免此类药物与本品合用。 (4)雌激素类避孕药与本品合用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可能因本品加强该类药物在肝内代谢致血药浓度降低有关,应避免两者同用。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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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佳西街2号
联系电话:0454-8586982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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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份
剂型
适应症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药理作用
贮藏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