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首页 > 风热感冒 > 清喉利咽颗粒
  • (清喉利咽颗粒)

  • 处方药物
  • 非国家医保目录
  •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86-592-5312688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工业园区

详细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清喉利咽颗粒
其他名称:
【成份】
黄芩、西青果、桔梗、竹茹、胖大海、橘红、枳壳、桑叶、香附(醋制)、紫苏子、紫苏梗、沉香等13味
【价格】
12.5-36元
【剂型】
颗粒剂
【适应症】
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常用有保护声带作用。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声音嘶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若需长期服用,请咨询医师。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有效期】
36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0340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86-592-5312688

全部 药品名称 成份 剂型 适应症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药理作用 贮藏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该厂家的其他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