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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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5:1)
其他名称: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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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
-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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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5元
- 【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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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
-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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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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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转氨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球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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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于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于有青霉素类过敏史者,或对克拉维酸有过敏史者。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禁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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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2、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3、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5、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6、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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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在肾小管的排泄,因而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2.本品与别嘌醇合用时,皮疹发生率显著增高,故应避免合用。 3.本品不宜与双硫仑等乙醛脱氢酶遏制药合用。 4.本品与氯霉素合用于细菌性脑膜炎时,远期后遗症的发生率较两者单用时高。 5.本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6.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药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因此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药的严重感染时。 7.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8.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亚抑菌浓度时一般可增强本品对粪肠球菌的体外杀菌作用。
- 【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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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由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以7:1配比组成的复方制剂,其中阿莫西林与氨苄西林的抗敏感微 生物作用类似,主要作用在微生物的繁殖阶段,通过遏制细胞壁粘多肽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克拉维酸钾具有青霉素类似的β-内酰胺结构,能通过阻断β- 内酰胺酶的活性部位,使大部分细菌所产生的这些酶失活,尤其对临床重要的、通过质粒介导的β-内酰胺酶(这些酶通常与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的抗药性改变有关)作用更好。体外试验和临床使用结果均表明,本复方对以下多数微生物有效;革兰氏阳性需氧微生物:金黄色葡萄球菌(产β-内酰胺酶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 对甲氧西林/苯唑西林有抗药性的葡萄球菌对本品同样具有抗药性。革兰氏阴性需氧微生物:大肠杆菌(产β-内酰胺酶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 流感嗜血杆菌(产β-内酰胺酶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克雷伯菌属(所有已知的菌株均为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克氏菌(产β-内酰胺酶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 以下多数微生物已有体外研究结果,但是其临床意义尚不明确:大部分肺炎链球菌、奈瑟氏淋球菌、大多数葡萄球菌和厌氧菌等。这些菌对阿莫西林敏感,但是本复方对这些菌的临床疗效尚无充分和严格对照的研究结果。
-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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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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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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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45422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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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河北新张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建国路24号
联系电话:0313-5919968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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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
- 【适用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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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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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转氨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球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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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于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于有青霉素类过敏史者,或对克拉维酸有过敏史者。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禁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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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2、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3、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5、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6、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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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在肾小管的排泄,因而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2.本品与别嘌醇合用时,皮疹发生率显著增高,故应避免合用。 3.本品不宜与双硫仑等乙醛脱氢酶遏制药合用。 4.本品与氯霉素合用于细菌性脑膜炎时,远期后遗症的发生率较两者单用时高。 5.本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6.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药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因此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药的严重感染时。 7.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8.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亚抑菌浓度时一般可增强本品对粪肠球菌的体外杀菌作用。
- 【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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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由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以7:1配比组成的复方制剂,其中阿莫西林与氨苄西林的抗敏感微 生物作用类似,主要作用在微生物的繁殖阶段,通过遏制细胞壁粘多肽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克拉维酸钾具有青霉素类似的β-内酰胺结构,能通过阻断β- 内酰胺酶的活性部位,使大部分细菌所产生的这些酶失活,尤其对临床重要的、通过质粒介导的β-内酰胺酶(这些酶通常与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的抗药性改变有关)作用更好。体外试验和临床使用结果均表明,本复方对以下多数微生物有效;革兰氏阳性需氧微生物:金黄色葡萄球菌(产β-内酰胺酶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 对甲氧西林/苯唑西林有抗药性的葡萄球菌对本品同样具有抗药性。革兰氏阴性需氧微生物:大肠杆菌(产β-内酰胺酶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 流感嗜血杆菌(产β-内酰胺酶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克雷伯菌属(所有已知的菌株均为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克氏菌(产β-内酰胺酶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 以下多数微生物已有体外研究结果,但是其临床意义尚不明确:大部分肺炎链球菌、奈瑟氏淋球菌、大多数葡萄球菌和厌氧菌等。这些菌对阿莫西林敏感,但是本复方对这些菌的临床疗效尚无充分和严格对照的研究结果。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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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河北新张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建国路24号
联系电话:0313-591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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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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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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