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甲硝唑栓
其他名称:
Metronidazole Suppositories
- 【成份】
-
甲硝唑
- 【价格】
-
4.3-7.8元
- 【剂型】
-
栓剂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阴道毛滴虫病
- 【不良反应】
-
15%~31%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2.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3.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5.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予抗真菌治疗。 6.避免本品接触眼睛。 7.本品不宜长期反复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尚不明确
-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硝基咪唑衍生物,可遏制阿米巴原虫氧化还原反应,使原虫氮链发生断裂。 体外试验证明,药物浓度为1~2mg/L时,溶组织阿米巴于6 ~20小时即可发生形态改变,24小时内全部被杀灭,浓度为0.2mg/L,72小时内可杀死溶组织阿米巴。 2.本品有强大的杀灭滴虫的作用,其机理未明。甲硝唑对缺氧情况下生长的细胞和厌氧微生物有杀灭作用,它在人体中还原时生成的代谢物,也具有抗厌氧菌作用,遏制细菌的脱氧核糖核酸的合成,从而干扰细菌的生长、繁殖,最终致细菌死亡。
- 【贮藏】
-
遮光,密闭,在30℃以下阴凉处存放
- 【有效期】
-
3年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395
-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上海医工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1320号
联系电话:021-52373839
- 【药品名称】
-
甲硝唑栓
Metronidazole Suppositories
- 【不良反应】
-
15%~31%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注意事项】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2.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3.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5.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予抗真菌治疗。 6.避免本品接触眼睛。 7.本品不宜长期反复使用。
-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硝基咪唑衍生物,可遏制阿米巴原虫氧化还原反应,使原虫氮链发生断裂。 体外试验证明,药物浓度为1~2mg/L时,溶组织阿米巴于6 ~20小时即可发生形态改变,24小时内全部被杀灭,浓度为0.2mg/L,72小时内可杀死溶组织阿米巴。 2.本品有强大的杀灭滴虫的作用,其机理未明。甲硝唑对缺氧情况下生长的细胞和厌氧微生物有杀灭作用,它在人体中还原时生成的代谢物,也具有抗厌氧菌作用,遏制细菌的脱氧核糖核酸的合成,从而干扰细菌的生长、繁殖,最终致细菌死亡。
-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上海医工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1320号
联系电话:021-52373839
全部
药品名称
成份
剂型
适应症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药理作用
贮藏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