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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243号

详细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华法林钠片
其他名称:
【成份】
华法林钠。
【价格】
27.00元
【剂型】
片剂
【适应症】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① 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② 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死的辅助用药;③ 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不良反应】
过量易致各种出血。早期表现有瘀斑、紫癜、牙龈出血、鼻衄、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量过多等。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可见硬膜下颅内血肿和穿刺部位血肿。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禁忌】
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期手术者禁用。妊娠期禁用。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
【注意事项】
(1)严格掌握适应症,在无凝血酶原测定的条件时,切不可滥用本品。(2)个体差异较大,治疗期间应严密观察病情,并依据凝血酶原时间INR值调整用量。治疗期间还应严密观察口腔黏膜、鼻腔、皮下出血及大便隐血、血尿等,用药期间应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操作,选期手术者应停药7天,急诊手术者需纠正PTINR值≤1.6,避免过度劳累和易致损伤的活动。(3)若发生轻度出血,或凝血酶原时间已显著延长至正常的2.5倍以上,应即减量或停药。严重出血可静注维生素Kl10~20mg,用以控制出血,必要时可输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4)由于本品系间接作用抗凝药,半衰期长,给药5-7日后疗效才可稳定,因此,维持量足够与否务必观察5-7天后方能定论。
【药物相互作用】
增强本品抗凝作用的药物有:阿司匹林、水杨酸钠、胰高血糖素、奎尼丁、吲哚美辛、保泰松、奎宁、利尿酸、甲磺丁脲、甲硝唑、别嘌呤醇、红霉素、氯霉素、某些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苯碘达隆、西米替丁、氯贝丁酯、右旋甲状腺素、对乙酰氨基酚等。降低本品抗凝作用的药物:苯妥英钠、巴比妥类、口服避孕药、雌激素、消胆胺、利福平、维生素K类、氯噻酮、螺内酯、扑痛酮、皮质激素等。不能与本品合用的药物:盐酸肾上腺素、阿米卡星、维生素B12、间羟胺、缩宫素、盐酸氯丙嗪、盐酸万古霉素等。本品与水合氯醛合用,其药效和毒性均增强,应减量慎用。维生素K的吸收障碍或合成下降也影响本品的抗凝作用。
【药理作用】
本品为双香豆素类中效抗凝剂。其作用机制为竞争性对抗维生素K的作用,遏制肝细胞中凝血因子的合成,还具有降低凝血酶诱导的血小板聚集反应的作用,因而具有抗凝和抗血小板聚集功能。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1314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243号
联系电话:0531-8312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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