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缬沙坦胶囊
其他名称:
湘江 缬沙坦胶囊
- 【成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缬沙坦。
- 【价格】
-
13-24元
- 【剂型】
-
胶囊剂
- 【适应症】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不良反应】
-
包括2316名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全面比较了本品和安慰剂的副作用。下表显示了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80mg、160mg。不良反应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因此,将各种剂量下发生的不良反应合计统计。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性别、年龄、种族无关。所有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均列于下表中(无论是否与所研究的药物有关)。
- 【禁忌】
-
1.对任何成份过敏者。2.妊娠(见妊娠和哺乳)。3.对严重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尚无应用本品的经验。
- 【注意事项】
-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本品治疗。2.肾动脉狭窄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本品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3.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4.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5.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剂量不应超过80mg/日。6.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7.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纵机器时应小心。
- 【药物相互作用】
-
临床没有发现明显的药物相互作用。已对以下药物进行了研究:西米替丁、华法令、呋噻米、地高辛、阿替洛尔、吲哚美辛、氢氯噻嗪、氨氯地平和格列本脲。由于缬沙坦几乎不经过代谢,临床没有发现与诱导或遏制细胞色素P450系统的药物发生相互影响。虽然缬沙坦大部分与血浆蛋白结合,但是体外实验没有发现它在这一水平与其他血浆蛋白结合药物(如双氯芬酸、呋塞米、华法令)发生相互作用。与保钾利尿剂(如螺内脂、氨苯蝶啶、阿米洛利)联合应用时,补钾或使用含钾制剂可导致血钾浓度升高。因此,联合用药时需要注意。
- 【药理作用】
-
本品口服吸收快,2h达峰值,平均一定生物利用度约为23%,血浆浓度以双指数方式下降,分布相和消除相的平均半衰期分别为小于1h和约9h,重复给药动力学没有改变,每日服用一次未出现药物体内蓄积。AUC和Cmax增加大小与剂量范围内的剂量成正比。缬沙坦与血清蛋血(主要为白蛋白)结合率高(94-97%),稳态分布容积约17L,血浆清除率较低(约2L/h)。被吸收的缬沙坦70%从粪便排泄,30%从尿中排泄,且主要以原形排泄。同食物一起服用后,缬沙坦的吸收减少46%,但不影响其临床疗效,因此缬沙坦可以空腹或与食物同服。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24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21
-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安徽省界首市芬格欣大道99号
联系电话:0558-4812747
- 【不良反应】
-
包括2316名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全面比较了本品和安慰剂的副作用。下表显示了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80mg、160mg。不良反应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因此,将各种剂量下发生的不良反应合计统计。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性别、年龄、种族无关。所有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均列于下表中(无论是否与所研究的药物有关)。
- 【禁忌】
-
1.对任何成份过敏者。2.妊娠(见妊娠和哺乳)。3.对严重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尚无应用本品的经验。
- 【注意事项】
-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本品治疗。2.肾动脉狭窄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本品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3.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4.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5.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剂量不应超过80mg/日。6.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7.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纵机器时应小心。
- 【药物相互作用】
-
临床没有发现明显的药物相互作用。已对以下药物进行了研究:西米替丁、华法令、呋噻米、地高辛、阿替洛尔、吲哚美辛、氢氯噻嗪、氨氯地平和格列本脲。由于缬沙坦几乎不经过代谢,临床没有发现与诱导或遏制细胞色素P450系统的药物发生相互影响。虽然缬沙坦大部分与血浆蛋白结合,但是体外实验没有发现它在这一水平与其他血浆蛋白结合药物(如双氯芬酸、呋塞米、华法令)发生相互作用。与保钾利尿剂(如螺内脂、氨苯蝶啶、阿米洛利)联合应用时,补钾或使用含钾制剂可导致血钾浓度升高。因此,联合用药时需要注意。
- 【药理作用】
-
本品口服吸收快,2h达峰值,平均一定生物利用度约为23%,血浆浓度以双指数方式下降,分布相和消除相的平均半衰期分别为小于1h和约9h,重复给药动力学没有改变,每日服用一次未出现药物体内蓄积。AUC和Cmax增加大小与剂量范围内的剂量成正比。缬沙坦与血清蛋血(主要为白蛋白)结合率高(94-97%),稳态分布容积约17L,血浆清除率较低(约2L/h)。被吸收的缬沙坦70%从粪便排泄,30%从尿中排泄,且主要以原形排泄。同食物一起服用后,缬沙坦的吸收减少46%,但不影响其临床疗效,因此缬沙坦可以空腹或与食物同服。
-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安徽省界首市芬格欣大道99号
联系电话:0558-4812747
全部
药品名称
成份
剂型
适应症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药理作用
贮藏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