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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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格列齐特片Ⅱ
其他名称: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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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齐特。
-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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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0元
- 【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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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剂
-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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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单用饮食疗法不足以控制血糖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型)患者,同时应饮食控制。
- 【不良反应】
-
1.偶可发生皮肤过敏。 2.服药期间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腹泻、便秘,进餐中服用可减少上述副作用。 3.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缺乏,贫血等个别磺胺药过敏患者可发生。
- 【禁忌】
-
1.I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的糖尿病,糖尿病昏迷前期或昏迷者禁用。 2.肝、肾功能衰竭及磺胺药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开始用药宜从小剂量开始,以后按需要逐渐增量。 2.服用 格列齐特片(Ⅱ) 时仍须饮食控制。 3.必须定期测定患者的血糖、尿糖。 4.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下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发生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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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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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血糖磺脲类一口服糖尿病治疗药物。格列齐特通过刺激胰岛 细胞分泌胰岛素降低血糖水平。对2型糖尿病,格列齐特可以恢复对葡萄糖作出反应的第一相胰岛素分泌高蜂井增加第一相胰岛素分泌。可以见到进餐后诱导或葡萄糖刺激的胰岛素分泌反应明显增加。其它性质:血液生化性质。格列齐特通过可能参与糖尿病并发症形成的两个机理减少微血栓形成过程。 (1)部分遏制血小板粘连和凝聚,减少血小板活性标记物(p一血栓球蛋白,血栓烷B2)。 (2)对血管内皮产生纤溶活性作用(增大tPA活性)。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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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月
-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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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67601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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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安徽省界首市芬格欣大道99号
联系电话:0558-4812747
- 【适用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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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单用饮食疗法不足以控制血糖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型)患者,同时应饮食控制。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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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偶可发生皮肤过敏。 2.服药期间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腹泻、便秘,进餐中服用可减少上述副作用。 3.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缺乏,贫血等个别磺胺药过敏患者可发生。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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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的糖尿病,糖尿病昏迷前期或昏迷者禁用。 2.肝、肾功能衰竭及磺胺药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开始用药宜从小剂量开始,以后按需要逐渐增量。 2.服用 格列齐特片(Ⅱ) 时仍须饮食控制。 3.必须定期测定患者的血糖、尿糖。 4.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下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发生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 【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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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血糖磺脲类一口服糖尿病治疗药物。格列齐特通过刺激胰岛 细胞分泌胰岛素降低血糖水平。对2型糖尿病,格列齐特可以恢复对葡萄糖作出反应的第一相胰岛素分泌高蜂井增加第一相胰岛素分泌。可以见到进餐后诱导或葡萄糖刺激的胰岛素分泌反应明显增加。其它性质:血液生化性质。格列齐特通过可能参与糖尿病并发症形成的两个机理减少微血栓形成过程。 (1)部分遏制血小板粘连和凝聚,减少血小板活性标记物(p一血栓球蛋白,血栓烷B2)。 (2)对血管内皮产生纤溶活性作用(增大tPA活性)。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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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安徽省界首市芬格欣大道99号
联系电话:0558-4812747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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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份
剂型
适应症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药理作用
贮藏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