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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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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
  • 0432-64641855(总部营销中心);0432-64641831(吉林生产基地)
  • 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街95号

详细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其他名称:
【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蔗糖粉和香兰素。
【价格】
2.2-12元
【剂型】
颗粒剂
【适应症】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贮藏】
贮存,放置阴凉处
【有效期】
36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4055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街95号
联系电话:0432-64641855(总部营销中心);0432-64641831(吉林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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