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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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片
其他名称:
欧立停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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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份是苯甲酸利扎曲普坦。化学名:N,N-二甲基-2-[5-(1,2,4-三唑-1-基甲基)-1H-吲哚-3-基]乙胺苯甲酸盐。分子式:C15H19N5·C7H6O2分子量:391.47
-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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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35元
- 【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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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剂
-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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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成人及6至17岁儿童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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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轻且时间短暂。主要的不良事件是虚弱/易疲劳、嗜睡、有疼痛或压迫感及眩晕。严重的心脏意外,包括在使用5-HT1激动剂后出现死亡,这些事件极少发生,报道的病人多伴有冠状动脉疾病(CAD)危险因素先兆。意外事件有冠状动脉痉挛、短暂性心肌缺血、心肌梗死、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与服用利扎曲普坦相关的其它不良反应,以下部分通常临床发生率很低,且包括了开放性研究中报道的,所以不能确定利扎曲普坦在其中的因果关系: 1、综合方面:少见的有寒战、低热、面部水肿、宿醉效应及腹胀。罕见的有高热、邻位静电效应、晕厥及水肿/肿胀。 2、非典型感觉方面:常见的是热、冷感。 3、心血管方面:常见的是心悸。少见的是心动过速、四肢发冷、高血压、心律失常及心动过缓。罕见的是心绞痛。 4、消化系统方面:常见的是腹泻及呕吐。少见的是消化不良、口渴、胃酸反流、吞咽困难、便秘、胃胀及舌体肿胀。罕见的是厌食、食欲增加、胃炎、舌体麻痹及嗳气。 5、新陈代谢:罕见的是脱水。 6、肌肉骨骼方面:少见的是肌肉无力、肌肉僵直、肌肉痛、肌痛性痉挛、肌肉骨骼痛、关节痛及肌肉痉挛。 7、神经学、精神病学:常见感应迟钝、记忆力减退、兴奋和震颤。偶见神经过敏、眩晕、失眠、焦虑、抑郁、定向障碍、共济失调、构音障碍、思维混乱、多梦、步态异常、易怒、记忆障碍、情绪激动、感觉过敏。罕见感觉迟钝、人格解体、运动不能/运动迟缓、恐惧、痉挛、嗜睡、反射减弱。8、呼吸系统:常见呼吸困难,偶见咽炎、鼻炎、鼻充血、咽干、上呼吸道感染、哈欠、鼻干、鼻窦炎,罕见咳嗽、呃逆、声音嘶哑、流涕、喷嚏、呼吸急促、咽部水肿。9、特异感官:偶见视力模糊、耳鸣、眼干、眼睛灼热、眼痛、眼睛不适、耳痛、撕裂感,罕见听觉过敏、嗅觉是真、畏光、幻视、眼痒、眼部肿胀。10、皮肤组织:常见脸红,偶见出汗、瘙痒、皮疹、荨麻疹,罕见痤疮、红斑、光过敏。11、泌尿生殖系统:常见热潮红,偶见尿频、尿多、月经紊乱,罕见排尿困难。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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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禁用于缺血性心脏病(如心绞痛、心肌梗塞、静息性心肌缺血)或符合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变异性心绞痛)症状、体征的患者。另外,有其他明显症状的心血管疾病患者亦不应接受本品治疗。2、急性或间隔的缺血性发作(TIA)的患者。3、末梢血管疾病(PVD)。4、急性缺血性肠疾病患者患者。5、因本品可能导致血压升高,故未经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6、在服用本品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麦角胺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或二甲麦角新碱)等。7、半身不遂或基底偏头痛患者禁用。8、正在使用或两周内使用过单胺氧化酶(MAO)遏制剂的患者禁用。9、对利扎曲普坦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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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用于治疗确诊的偏头痛。2、与5-HT1激动剂联合应用时,已有报道利扎曲普坦给药几小时后发生严重心脏病意外,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另外有报道其它的5-HT1激动剂给药后的几小时内出现危及生命的心律紊乱及死亡。因偏头痛患者使用5-HT1激动剂的范围,这些事件的发病率已显著降低,但仍应注意。本品禁用于未确诊的冠状动脉疾病(CAD)患者。3、对于间断的长期使用本品及存在冠状动脉疾病(CAD)先兆等危险因素的病人,当需要使用本品时,推荐进行周期性间断性的心血管系统评价。4、病人若患有影响药物吸收、代谢或排泄的疾病时应谨慎用药。5、肾功能损害患者中透析的病人应谨慎使用。6、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谨慎使用。7、偏头痛一次性发作,若病人对本品的首次剂量没有反应,应在第二次给药前进行重新诊断。8、本品的化学特性能与黑色素结合并有可能蓄积导致中毒,长期用药存在对眼睛影响的可能性,应注意监测。9、本品对于丛集性头痛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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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普萘洛尔可使本品的血浆浓度增加70%,可在服用普萘洛尔同时服用本品5mg。 2、含麦角的药物能延长血管痉挛反应,在服用本品24小时内不可同时服用含有麦角胺或麦角胺型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 3、其它5-HT1激动剂可以累积血管痉挛的作用,不推荐在24小时内联合服用本品和其它5-HT1激动剂。 4、如果临床有正当理由准许本品与选择性5-羟色胺再吸收遏制剂(SSRIs)合用,应注意对病人进行密切观察。 5、本品10mg与帕罗西汀同时服用后没有发现两者在临床或药理方面的相互作用。 6、本品不能与MAO-A遏制剂、非选择性MAO遏制剂合用。
- 【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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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扎曲普坦对克隆人5-HT1B和5-HT1D具有高度的亲和力,对其它5-HT1受体和5-HT7受体亲和力较低,对5-HT2、5-HT3、肾上腺素、DA、组胺、胆碱或BZ受体无明显活性。利扎曲普坦激动偏头痛发作时扩张的脑外、颅内血管以及三叉神经末梢上的5-HT1B/1D,导致颅内血管收缩,遏制三叉神经疼痛通路中神经肽的释放和传递,而发挥其治疗偏头痛作用。
-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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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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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月。
-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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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80740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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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安徽省界首市芬格欣大道99号
联系电话:0558-4812747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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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份是苯甲酸利扎曲普坦。化学名:N,N-二甲基-2-[5-(1,2,4-三唑-1-基甲基)-1H-吲哚-3-基]乙胺苯甲酸盐。分子式:C15H19N5·C7H6O2分子量:391.47
- 【适用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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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成人及6至17岁儿童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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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轻且时间短暂。主要的不良事件是虚弱/易疲劳、嗜睡、有疼痛或压迫感及眩晕。严重的心脏意外,包括在使用5-HT1激动剂后出现死亡,这些事件极少发生,报道的病人多伴有冠状动脉疾病(CAD)危险因素先兆。意外事件有冠状动脉痉挛、短暂性心肌缺血、心肌梗死、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与服用利扎曲普坦相关的其它不良反应,以下部分通常临床发生率很低,且包括了开放性研究中报道的,所以不能确定利扎曲普坦在其中的因果关系: 1、综合方面:少见的有寒战、低热、面部水肿、宿醉效应及腹胀。罕见的有高热、邻位静电效应、晕厥及水肿/肿胀。 2、非典型感觉方面:常见的是热、冷感。 3、心血管方面:常见的是心悸。少见的是心动过速、四肢发冷、高血压、心律失常及心动过缓。罕见的是心绞痛。 4、消化系统方面:常见的是腹泻及呕吐。少见的是消化不良、口渴、胃酸反流、吞咽困难、便秘、胃胀及舌体肿胀。罕见的是厌食、食欲增加、胃炎、舌体麻痹及嗳气。 5、新陈代谢:罕见的是脱水。 6、肌肉骨骼方面:少见的是肌肉无力、肌肉僵直、肌肉痛、肌痛性痉挛、肌肉骨骼痛、关节痛及肌肉痉挛。 7、神经学、精神病学:常见感应迟钝、记忆力减退、兴奋和震颤。偶见神经过敏、眩晕、失眠、焦虑、抑郁、定向障碍、共济失调、构音障碍、思维混乱、多梦、步态异常、易怒、记忆障碍、情绪激动、感觉过敏。罕见感觉迟钝、人格解体、运动不能/运动迟缓、恐惧、痉挛、嗜睡、反射减弱。8、呼吸系统:常见呼吸困难,偶见咽炎、鼻炎、鼻充血、咽干、上呼吸道感染、哈欠、鼻干、鼻窦炎,罕见咳嗽、呃逆、声音嘶哑、流涕、喷嚏、呼吸急促、咽部水肿。9、特异感官:偶见视力模糊、耳鸣、眼干、眼睛灼热、眼痛、眼睛不适、耳痛、撕裂感,罕见听觉过敏、嗅觉是真、畏光、幻视、眼痒、眼部肿胀。10、皮肤组织:常见脸红,偶见出汗、瘙痒、皮疹、荨麻疹,罕见痤疮、红斑、光过敏。11、泌尿生殖系统:常见热潮红,偶见尿频、尿多、月经紊乱,罕见排尿困难。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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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禁用于缺血性心脏病(如心绞痛、心肌梗塞、静息性心肌缺血)或符合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变异性心绞痛)症状、体征的患者。另外,有其他明显症状的心血管疾病患者亦不应接受本品治疗。2、急性或间隔的缺血性发作(TIA)的患者。3、末梢血管疾病(PVD)。4、急性缺血性肠疾病患者患者。5、因本品可能导致血压升高,故未经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6、在服用本品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麦角胺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或二甲麦角新碱)等。7、半身不遂或基底偏头痛患者禁用。8、正在使用或两周内使用过单胺氧化酶(MAO)遏制剂的患者禁用。9、对利扎曲普坦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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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用于治疗确诊的偏头痛。2、与5-HT1激动剂联合应用时,已有报道利扎曲普坦给药几小时后发生严重心脏病意外,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另外有报道其它的5-HT1激动剂给药后的几小时内出现危及生命的心律紊乱及死亡。因偏头痛患者使用5-HT1激动剂的范围,这些事件的发病率已显著降低,但仍应注意。本品禁用于未确诊的冠状动脉疾病(CAD)患者。3、对于间断的长期使用本品及存在冠状动脉疾病(CAD)先兆等危险因素的病人,当需要使用本品时,推荐进行周期性间断性的心血管系统评价。4、病人若患有影响药物吸收、代谢或排泄的疾病时应谨慎用药。5、肾功能损害患者中透析的病人应谨慎使用。6、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谨慎使用。7、偏头痛一次性发作,若病人对本品的首次剂量没有反应,应在第二次给药前进行重新诊断。8、本品的化学特性能与黑色素结合并有可能蓄积导致中毒,长期用药存在对眼睛影响的可能性,应注意监测。9、本品对于丛集性头痛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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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普萘洛尔可使本品的血浆浓度增加70%,可在服用普萘洛尔同时服用本品5mg。 2、含麦角的药物能延长血管痉挛反应,在服用本品24小时内不可同时服用含有麦角胺或麦角胺型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 3、其它5-HT1激动剂可以累积血管痉挛的作用,不推荐在24小时内联合服用本品和其它5-HT1激动剂。 4、如果临床有正当理由准许本品与选择性5-羟色胺再吸收遏制剂(SSRIs)合用,应注意对病人进行密切观察。 5、本品10mg与帕罗西汀同时服用后没有发现两者在临床或药理方面的相互作用。 6、本品不能与MAO-A遏制剂、非选择性MAO遏制剂合用。
- 【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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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扎曲普坦对克隆人5-HT1B和5-HT1D具有高度的亲和力,对其它5-HT1受体和5-HT7受体亲和力较低,对5-HT2、5-HT3、肾上腺素、DA、组胺、胆碱或BZ受体无明显活性。利扎曲普坦激动偏头痛发作时扩张的脑外、颅内血管以及三叉神经末梢上的5-HT1B/1D,导致颅内血管收缩,遏制三叉神经疼痛通路中神经肽的释放和传递,而发挥其治疗偏头痛作用。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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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安徽省界首市芬格欣大道99号
联系电话:0558-481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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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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