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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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其他名称:
Levofloxacin Hydrochloride and Sodium Chloride Injection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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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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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9元
- 【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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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
-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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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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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皮疹、瘙痒、红斑及注射部位发红、瘙痒或静脉炎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 2.偶见血中尿素氮升高、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及注射后血管痛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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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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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肌酐清除率 50~80ml/min 正常剂量 20~49ml/min 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 10~19ml/min 首剂0.4g,以后每48小时0.2g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动动,直到症状消失。 6.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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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不能与多价金属离子如镁﹑钙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中使用。 2.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以调整剂量。 3.与华法林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 4.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 5.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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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光,室温密闭保存。
- 【有效期】
-
尚不明确
-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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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66252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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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安徽省界首市芬格欣大道99号
联系电话:0558-4812747
- 【药品名称】
-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Levofloxacin Hydrochloride and Sodium Chloride Injection
- 【适用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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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皮疹、瘙痒、红斑及注射部位发红、瘙痒或静脉炎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 2.偶见血中尿素氮升高、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及注射后血管痛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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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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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肌酐清除率 50~80ml/min 正常剂量 20~49ml/min 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 10~19ml/min 首剂0.4g,以后每48小时0.2g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动动,直到症状消失。 6.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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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不能与多价金属离子如镁﹑钙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中使用。 2.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以调整剂量。 3.与华法林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 4.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 5.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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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安徽省界首市芬格欣大道99号
联系电话:0558-481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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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适应症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药理作用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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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