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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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二巯丁二酸
其他名称:
Dimercaptosuccinic Acid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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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化学名称为:2,3一二巯基丁二酸。
-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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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159元
- 【剂型】
-
片剂
-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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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解救铅、汞、砷、镍、铜等金属中毒。对铅中毒疗效较好。可用于治疗肝豆状核变性。
- 【不良反应】
-
成人和儿童的常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食欲丧失、稀便等胃肠道反应。偶见皮疹(约4%成人),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6%~10%)。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
- 【禁忌】
-
1.治疗时应监测血铅浓度。因治疗后血铅浓度降低,但有些人再次接触铅和治疗时,血铅反而升高。此外,经短时治疗后,可引起血铅反跳性升高,这是因铅从骨中游离出来,重新分布的结果。所以应反复用药,才能保证疗效。 2.肝病慎用,治疗时每周监测血氨基转移酶。 3.每周监测全部血细胞计数,发现有中性粒细胞减少时停药。 4.监测尿铅的排出。 5.对一些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和镰状细胞性贫血儿童用本品治疗无效。
- 【注意事项】
-
1治疗时应监测血铅浓度。因治疗后血铅浓度降低,但有些人再次接触铅和治疗时,血铅反而升高。此外,经短时治疗后,可引起血铅反跳性升高,这是因铅从骨中游离出来,重新分布的结果。所以应反复用药,才能保证疗效。2肝病慎用,治疗时每周监测血氨基转移酶。3每周监测全部血细胞计数,发现有中性粒细胞减少时停药。4监测尿铅的排出。5对一些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和镰状细胞性贫血儿童用本品治疗无效。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贮藏】
-
遮光、密闭保存。
- 【有效期】
-
尚不明确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103
-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安徽省界首市芬格欣大道99号
联系电话:0558-4812747
- 【药品名称】
-
二巯丁二酸
Dimercaptosuccinic Acid
- 【适用症】
-
用于解救铅、汞、砷、镍、铜等金属中毒。对铅中毒疗效较好。可用于治疗肝豆状核变性。
- 【不良反应】
-
成人和儿童的常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食欲丧失、稀便等胃肠道反应。偶见皮疹(约4%成人),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6%~10%)。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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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疗时应监测血铅浓度。因治疗后血铅浓度降低,但有些人再次接触铅和治疗时,血铅反而升高。此外,经短时治疗后,可引起血铅反跳性升高,这是因铅从骨中游离出来,重新分布的结果。所以应反复用药,才能保证疗效。 2.肝病慎用,治疗时每周监测血氨基转移酶。 3.每周监测全部血细胞计数,发现有中性粒细胞减少时停药。 4.监测尿铅的排出。 5.对一些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和镰状细胞性贫血儿童用本品治疗无效。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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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疗时应监测血铅浓度。因治疗后血铅浓度降低,但有些人再次接触铅和治疗时,血铅反而升高。此外,经短时治疗后,可引起血铅反跳性升高,这是因铅从骨中游离出来,重新分布的结果。所以应反复用药,才能保证疗效。2肝病慎用,治疗时每周监测血氨基转移酶。3每周监测全部血细胞计数,发现有中性粒细胞减少时停药。4监测尿铅的排出。5对一些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和镰状细胞性贫血儿童用本品治疗无效。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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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安徽省界首市芬格欣大道99号
联系电话:0558-481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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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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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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