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首页 > 白喉 > 青霉素钾
  • (青霉素钾)

  • 非处方药物
  • 国家医保目录
  • 四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028-84373441,84369019,84385746
  • 四川省成都市杉板桥路1号

详细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青霉素钾
其他名称:
【成份】
【价格】
9.6-28.2元
【剂型】
片剂
【适应症】
青霉素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其中青霉素为以下感染的优选药物: 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 肺炎链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 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 炭疽。 破伤风、气性坏疽等梭状芽孢杆菌感染。 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 钩端螺旋体病。 回归热。 白喉。 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青霉素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等各类皮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毒性反应:少见,但静脉滴注大剂量本品或鞘内给药时,可因脑脊液药物浓度过高导致抽搐、肌肉阵挛、昏迷及严重精神症状等(青霉素脑病)。此种反应多见于婴儿、老年人和肾功能不全患者。 3.赫氏反应和治疗矛盾:用青霉素治疗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疾病时可由于病原体死亡致症状加剧,称为赫氏反应;治疗矛盾也见于梅毒患者,系治疗后梅毒病灶消失过快,而组织修补相对较慢或病灶部位纤维组织收缩,妨碍器官功能所致。 4.二重感染: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或念珠菌等二重感染;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大剂量青霉素钾可导致高钾血症。
【禁忌】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皮试液为每1ml含500单位青霉素,皮内注射0.05~ 0.1ml,经20分钟后,观察皮试结果,呈阳性反应者禁用。必须使用者脱敏后应用,应随时作好过敏反应的急救准备。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3.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不稳定,20单位/ml青霉素溶液30℃放置24小时效价下降56%,青霉烯酸含量增加200 倍,因此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 4.大剂量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测电解质; 5.对诊断的干扰: (1)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能出现假阳性,而用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2)大剂量静脉滴注本品可出现血钾测定值增高。 (3)本品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药物相互作用】
1.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可干扰本品活性,故不宜同瓶滴注。 2.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药减少青霉素的肾小管分泌而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青霉素可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 3.本品与重金属,特别是铜、锌、汞呈配伍禁忌。 4.青霉素静脉输液中加入头孢噻吩、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盐酸羟嗪、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族等后将出现浑浊。 5.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同瓶滴注可导致两者抗菌活性降低,因此不能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药理作用】
【贮藏】
密闭,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尚不明确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四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杉板桥路1号
联系电话:028-84373441,84369019,84385746

全部 药品名称 成份 剂型 适应症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药理作用 贮藏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该厂家的其他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