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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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盐酸乙胺丁醇胶囊
其他名称:
Ethambutol Hydrochloride Capsules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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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乙胺丁醇,其化学名称为[2R,2[S-(R*,R*)]-R]-(+)2,2’-(1,2-乙二基二亚氨基)-双-1-丁醇二盐酸盐
-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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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5元
- 【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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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囊剂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不良反应】
-
1 常见视神经损害,如球后视神经炎、视神经中心纤维损害。可能与本品同铜、锌等金属元素螯合后引起这些金属元素含量下降有关。球后视神经炎发生率约0.8%,与剂量、疗程有关,长期服药、每日剂量大于25mg/kg时易于发生,每日剂量15mg/kg发生率为1%,25mg/kg为6%,35mg/kg增至15%。表现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上述反应早期发现和及时停药则可于数周或数月内自行消失,长期性视觉功能丧失极少发生。 2 少见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和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肠道不适、恶心、呕吐、腹泻、肝功能损害、周围神经炎(常表现为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和过敏反应(常表现为皮疹、瘙痒、头痛、发热、关节痛)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已知视神经炎患者、乙醇中毒者、及年龄<13岁者应谨慎使用。
- 【注意事项】
-
1 痛风、视神经炎、糖尿病眼底病变、肝、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减量。 2 单用本品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 3 治疗期间应检查: (1)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月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 (2)由于本品可使血中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血清尿酸。 4 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5 如发生胃肠道刺激,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1次服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1 铝盐,包括DDI缓冲液可减少本品的吸收。 2 本品与维拉帕米合用可减少后者的吸收。 3 与神经毒性药物合用可增加本品的神经毒性,如视神经炎或周围神经炎。 4 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增加黄疸性肝炎、视神经炎等不良反应。
- 【药理作用】
-
1 药理本品为人工合成抑菌性抗结核药。对生长繁殖期细菌具较强活性,对静止期细菌几无作用。对各型分枝杆菌具高度抗菌活性。结核杆菌对本品与其他药物之间无交叉耐药现象。本品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可能与遏制敏感细菌的代谢,遏制RNA的合成,干扰结核杆菌蛋白代谢,从而导致细菌死亡。 2 大剂量时在小鼠试验中可引致腭裂、脑外露和脊柱畸形等;在大鼠试验中可引致轻度颈椎畸形;在家兔试验中可引致独眼、短肢和腭裂等。
- 【贮藏】
-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
-
尚不明确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503
-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湖东)
联系电话:0352-5355809,0352-6116866
- 【药品名称】
-
盐酸乙胺丁醇胶囊
Ethambutol Hydrochloride Capsules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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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乙胺丁醇,其化学名称为[2R,2[S-(R*,R*)]-R]-(+)2,2’-(1,2-乙二基二亚氨基)-双-1-丁醇二盐酸盐
- 【适用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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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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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常见视神经损害,如球后视神经炎、视神经中心纤维损害。可能与本品同铜、锌等金属元素螯合后引起这些金属元素含量下降有关。球后视神经炎发生率约0.8%,与剂量、疗程有关,长期服药、每日剂量大于25mg/kg时易于发生,每日剂量15mg/kg发生率为1%,25mg/kg为6%,35mg/kg增至15%。表现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上述反应早期发现和及时停药则可于数周或数月内自行消失,长期性视觉功能丧失极少发生。 2 少见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和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肠道不适、恶心、呕吐、腹泻、肝功能损害、周围神经炎(常表现为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和过敏反应(常表现为皮疹、瘙痒、头痛、发热、关节痛)等。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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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过敏者、已知视神经炎患者、乙醇中毒者、及年龄<13岁者应谨慎使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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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痛风、视神经炎、糖尿病眼底病变、肝、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减量。 2 单用本品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 3 治疗期间应检查: (1)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月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 (2)由于本品可使血中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血清尿酸。 4 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5 如发生胃肠道刺激,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1次服用。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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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铝盐,包括DDI缓冲液可减少本品的吸收。 2 本品与维拉帕米合用可减少后者的吸收。 3 与神经毒性药物合用可增加本品的神经毒性,如视神经炎或周围神经炎。 4 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增加黄疸性肝炎、视神经炎等不良反应。
- 【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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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药理本品为人工合成抑菌性抗结核药。对生长繁殖期细菌具较强活性,对静止期细菌几无作用。对各型分枝杆菌具高度抗菌活性。结核杆菌对本品与其他药物之间无交叉耐药现象。本品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可能与遏制敏感细菌的代谢,遏制RNA的合成,干扰结核杆菌蛋白代谢,从而导致细菌死亡。 2 大剂量时在小鼠试验中可引致腭裂、脑外露和脊柱畸形等;在大鼠试验中可引致轻度颈椎畸形;在家兔试验中可引致独眼、短肢和腭裂等。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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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湖东)
联系电话:0352-5355809,0352-611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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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适应症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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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