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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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磺胺嘧啶钠注射液
其他名称:
Sulfadiazine Sodium Injection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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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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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元
- 【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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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剂
-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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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用于敏感脑膜炎奈瑟菌所致的脑膜炎患者的 磺胺嘧啶钠注射液治疗。也可用于治疗: 1.对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急性支气管炎、轻症肺炎。 2.星形奴卡菌病。 3.对氯喹耐药的恶性疟疾治疗的辅助用药。 4.与乙胺嘧啶联合用药治疗鼠弓形虫引起的弓形虫病。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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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 磺胺嘧啶钠注射液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 (G-6PD)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可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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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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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3.对呋塞米、矾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遏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4.应用磺胺药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 5.治疗中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 6.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性疾患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7.新生儿患者和2个月以内婴儿除治疗先天性弓形虫病时可作为乙胺嘧啶联合用药外,应属禁忌。 8.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9.由于本品能遏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10.本品仅供重病人应用,病情改善后应尽早改为口服给药,不宜做皮下与鞘内注射。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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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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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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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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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个月
-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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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2020623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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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湖北省天门市华侨路6号
联系电话:027-83625020
- 【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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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嘧啶钠注射液
Sulfadiazine Sodium Injection
- 【适用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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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用于敏感脑膜炎奈瑟菌所致的脑膜炎患者的 磺胺嘧啶钠注射液治疗。也可用于治疗: 1.对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急性支气管炎、轻症肺炎。 2.星形奴卡菌病。 3.对氯喹耐药的恶性疟疾治疗的辅助用药。 4.与乙胺嘧啶联合用药治疗鼠弓形虫引起的弓形虫病。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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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 磺胺嘧啶钠注射液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 (G-6PD)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可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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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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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3.对呋塞米、矾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遏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4.应用磺胺药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 5.治疗中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 6.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性疾患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7.新生儿患者和2个月以内婴儿除治疗先天性弓形虫病时可作为乙胺嘧啶联合用药外,应属禁忌。 8.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9.由于本品能遏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10.本品仅供重病人应用,病情改善后应尽早改为口服给药,不宜做皮下与鞘内注射。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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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湖北省天门市华侨路6号
联系电话:027-8362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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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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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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