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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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氨甲环酸注射液
其他名称:
Tranexamic Acid Injection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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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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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4元
- 【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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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
-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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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2.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3.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4.用于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 5.用于中枢神经病变轻症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6.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 7.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 8.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Ⅷ或因子Ⅸ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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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不良反应较6-氨基己酸为少。 1.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2.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 3.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 4.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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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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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慎用 (1)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慎用。 (2)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2.本品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 3.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4.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 5.慢性肾功能不全时,本品用量应酌减,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 6.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 7.本品与青霉素或输注血液有配伍禁忌。 8.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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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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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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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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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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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84281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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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湖北省天门市华侨路6号
联系电话:027-83625020
- 【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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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甲环酸注射液
Tranexamic Acid Injection
- 【适用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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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2.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3.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4.用于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 5.用于中枢神经病变轻症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6.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 7.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 8.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Ⅷ或因子Ⅸ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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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不良反应较6-氨基己酸为少。 1.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2.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 3.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 4.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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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慎用 (1)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慎用。 (2)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2.本品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 3.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4.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 5.慢性肾功能不全时,本品用量应酌减,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 6.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 7.本品与青霉素或输注血液有配伍禁忌。 8.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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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湖北省天门市华侨路6号
联系电话:027-83625020
全部
药品名称
成份
剂型
适应症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药理作用
贮藏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