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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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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邯郸市力克制药厂
  • 0379-63956300
  • 国内河北省邯郸市京深高速磁县下道口西

详细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其他名称:
【成份】
本品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蔗糖,淀粉
【价格】
2.2-12元
【剂型】
片剂
【适应症】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不良反应】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4.青光眼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慎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应与巴比妥类、苯妥英钠及氯霉素同服。2.长期服用本品或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服有增加肾毒性之危险。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为复方解热镇痛药,其中对乙酰氨基酚具有解热镇痛作用,金刚烷胺具有抗流感A型病毒作用,其余成分具有解热、镇痛、抗炎、抗过敏等作用。
【贮藏】
密封,置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36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3886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邯郸市力克制药厂
生产地址:国内河北省邯郸市京深高速磁县下道口西
联系电话:0379-6395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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