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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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其他名称:
Levofloxacin Lactate and Sodium Chloride Injection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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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酸左氧氟沙星 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乳酸盐半水合物。
-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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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元
- 【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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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
-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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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6.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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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见纳差,恶心、呕吐、腹泻、失眠、头晕、头痛、皮疹及血清谷丙转氨酶升高及注射局部刺激症状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即可消失。
- 【禁忌】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癫痫患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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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慎用; 3.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 5.性病患者治疗时,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以免耽误对梅毒的治疗。
- 【药物相互作用】
-
1 本品不能与多价金属离子如镁、钙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中使用。 2 本品与苯丙酸、联苯丁酮酸类、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合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应避免合用。 3 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以调整其剂量。 4 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它凝血试验。 5 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会引起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贮藏】
-
贮存,放置阴凉处
-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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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个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406
-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石家庄市汇通路35号
联系电话:800-8038378
- 【药品名称】
-
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Levofloxacin Lactate and Sodium Chloride Injection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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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酸左氧氟沙星 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乳酸盐半水合物。
- 【适用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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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6.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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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见纳差,恶心、呕吐、腹泻、失眠、头晕、头痛、皮疹及血清谷丙转氨酶升高及注射局部刺激症状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即可消失。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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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癫痫患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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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慎用; 3.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 5.性病患者治疗时,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以免耽误对梅毒的治疗。
-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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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品不能与多价金属离子如镁、钙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中使用。 2 本品与苯丙酸、联苯丁酮酸类、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合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应避免合用。 3 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以调整其剂量。 4 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它凝血试验。 5 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会引起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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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石家庄市汇通路35号
联系电话:800-803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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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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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药理作用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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