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鸿茅药酒
其他名称: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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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何首乌、地黄、白芷、山药(炒)、五倍子、广藿香、人参、桑白皮、海桐皮、甘松、独活、苍术(炒)、川芎、菟丝子(盐炒)、茯神、青皮(炒)、草果、山茱萸(去核)、附子(制)、厚朴等。
-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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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38元
- 【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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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液剂
-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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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病,缺血性脑卒中,阿尔茨海默病,动脉硬化,早搏,老年痴呆,中风,肩周炎,慢性肠炎,偏瘫,冠心病,心绞痛,月经失调,便秘,慢性胃炎,肠炎,关节炎,心律失常,心肌梗死,更年期综合症,前列腺增生,坐骨神经痛,颈椎病,心肌缺血,结肠炎。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孕妇禁用;阴虚阳亢者禁服;肝肾功能不全及酒精过敏者禁服。
- 【注意事项】
-
1忌寒凉、辛辣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不胜酒者慎服。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36个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795
-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
联系电话:0474-4201111
- 【成份】
-
制何首乌、地黄、白芷、山药(炒)、五倍子、广藿香、人参、桑白皮、海桐皮、甘松、独活、苍术(炒)、川芎、菟丝子(盐炒)、茯神、青皮(炒)、草果、山茱萸(去核)、附子(制)、厚朴等。
- 【适用症】
-
腰椎病,缺血性脑卒中,阿尔茨海默病,动脉硬化,早搏,老年痴呆,中风,肩周炎,慢性肠炎,偏瘫,冠心病,心绞痛,月经失调,便秘,慢性胃炎,肠炎,关节炎,心律失常,心肌梗死,更年期综合症,前列腺增生,坐骨神经痛,颈椎病,心肌缺血,结肠炎。
- 【禁忌】
-
儿童、孕妇禁用;阴虚阳亢者禁服;肝肾功能不全及酒精过敏者禁服。
- 【注意事项】
-
1忌寒凉、辛辣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不胜酒者慎服。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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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
联系电话:0474-4201111
全部
药品名称
成份
剂型
适应症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药理作用
贮藏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