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首页 > 小儿支气管炎 > 小儿咳喘灵颗粒
  • 小儿咳喘灵颗粒(小儿咳喘灵颗粒)

  • 处方药物
  • 非国家医保目录
  •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 0471-3368715
  • 呼和浩特金川开发区金二道七号

详细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颗粒
其他名称:
【成份】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价格】
4.1-15元
【剂型】
颗粒剂
【适应症】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不良反应】
属纯中药制剂,致严重变态反应的病例罕见,在使用中应注意特异体质者,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对症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伤。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有效期】
尚不明确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3568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呼和浩特金川开发区金二道七号
联系电话:0471-3368715

全部 药品名称 成份 剂型 适应症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药理作用 贮藏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