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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尼美舒利干混悬剂(尼美舒利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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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86-23-67886928
  • 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详细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尼美舒利干混悬剂
其他名称:
【成份】
【价格】
7.8-20元
【剂型】
其他剂型
【适应症】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不良反应】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禁忌】
1 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2 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 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血浆蛋白质结合率高,可能会置换其它蛋白质结合药物。
【药理作用】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遏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贮藏】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有效期暂定一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380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联系电话:86-23-6788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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