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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5-9号金廊广场A座19层

详细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片
其他名称: Paracetamol
【成份】
对乙酰氨基酚
【价格】
2.5-97.2元
【剂型】
片剂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3岁以下儿童慎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
1 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 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遏制环氧化酶,选择性遏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遏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贮藏】
密闭储存
【有效期】
36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1619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5-9号金廊广场A座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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