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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磺胺甲噁唑片(磺胺甲噁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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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021-58995818
  •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905 号
  • 生产商: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680
  • 规格: 0.5克
  • 储存: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成分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磺胺甲恶唑0.4g和甲氧苄啶0.08g。

功能主治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为:1.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2.与甲氧苄啶合用可治疗对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中耳炎。3.星形奴卡菌病。4.对氯喹耐药的恶性疟疾治疗的辅助用药。5.与乙胺嘧啶联合用药治疗鼠弓形虫引起的弓形虫病。6.为治疗沙眼衣原体所致宫颈炎和尿道炎的次选药物。7.治疗杜克雷嗜血杆菌所致软下疳的次选药物。8.治疗由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新生儿包含体结膜炎的次选药物。9.敏感脑膜炎奈瑟菌所致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时可作为预防用药。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用于治疗一般感染首剂2g,以后每日2g,分2次服用。 2.小儿常用量:用于治疗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的一般感染。首剂按体重每日50~60mg/kg(总剂量不超过2 展开>>

禁忌症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4.巨幼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价格 26-34.8元

医保类型 医保甲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防用药:1.A组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扁桃体炎或咽炎。2.志贺菌感染。3.立克次体病。4.结核病。5.放线菌病。6.支原体感染。7.真菌感染。8.病毒感染。 2.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血卟啉症、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3.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可能过敏。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每次服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约240ml),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服用期间也应保持充足进水量,使成人每日尿量至少维持在1200~1500ml。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 6.治疗中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 7.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性疾患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8.新生儿患者和2个月以内婴儿除治疗先天性弓形虫病时可作为乙胺嘧啶联合用药外,全身应用属禁忌。 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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