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首页 > 小儿感冒 >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
  •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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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800-820-1188
  • 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春路139号
  • 生产商: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360
  • 规格:暂无
  • 储存:遮光、密封,室温保存
  • 有效期:有效期2年。

成分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化学名称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

功能主治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用量杯量取,用后请洗净量杯 展开>>

禁忌症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患者禁用; 3 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价格 14-17.8元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药品属性 中成药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5%)可于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 (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3)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4)肝功能试验,应用一次大剂量(>8~10g)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3~5g/d) 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浓度、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均可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 (2)肾功能不全,虽偶可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4.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疗效不显著者宜就医检查。 5.给药前应注意患者的肝、肾功能,对长期较大剂量用药者应定期复查(包括血象及肝肾功能等)。 6.本品与水杨酸类或其他类非甾体抗炎药不宜同时长期(>5天)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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