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首页 > 腹内感染 > 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 (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 非处方药物
  • 国家医保目录
  • 新疆西域药业有限公司
  • 0991-3676381,3818527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沙路188号
  • 生产商:新疆西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5020106
  • 规格:磺胺甲噁唑0.1g,甲氧苄啶20mg
  • 储存:暂无
  • 有效期:暂无

成分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磺胺甲恶唑0.4g和甲氧苄啶0.08g。

功能主治 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3)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4)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5)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6)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胞计数≤200/mm3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7)由产肠毒素大肠埃希杆菌(ETEC)所致旅游者腹泻。

用法用量 小儿常用量2月以下婴儿禁用。治疗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SMZ20~30mg/kg及TMP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的小儿剂 展开>>

禁忌症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3)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4)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价格 0.5-4.8元

医保类型 医保甲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防用药①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②A组溶血性链球菌扁桃体和咽炎。(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3)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4)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5)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6)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患者。(7)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①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②治疗中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③肝、肾功能检查。(8)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mg/ml(严重感染120~150m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m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注,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该厂家的其他药品

药品app应用 更多

暂无相关应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