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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

  • 非处方药物
  • 非国家医保目录
  • 石家庄康贺威药业有限公司
  • 0311-83603888
  •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777号
  • 生产商:石家庄康贺威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4263
  • 规格:磺胺甲噁唑0.1g,甲氧苄啶20mg
  • 储存:贮存,放置阴凉处
  • 有效期:36个月

成分复方制剂。每袋含磺胺甲恶唑100mg,甲氧苄啶20mg,辅料为白砂糖。

功能主治 用于小儿呼吸道、肠道、泌尿道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3个月-1岁:一次1/3-1/2袋;1-5岁:一次1袋;5-8岁:一次1.5-2袋。一日1次或遵医嘱。温开水冲服。 展开>>

禁忌症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 3、3个月以下的婴儿禁用。 4、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价格 17.8-18.9元

医保类型 非医保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防用药;1.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2.A组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扁桃体炎和咽炎。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3.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4.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纳,以防止不良反应。失水、休克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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