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功能主治 由皮真菌如发癣菌(红色发癣菌、须疮癣菌、断发癣菌、堇色发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头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真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用法用量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250mg,每天一次青少年,体重>40kg(通常年龄>12岁):250mg,每天一次儿童,体重20-40kg(通常年龄5-12岁):125 展开>>
禁忌症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价格 110-130元
医保类型 医保甲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肝功能:不推荐将本品应用于慢性或活动性肝病患者。在处方本品前,应对患者原来的肝病情况进行评估。本品在有或没有肝病病史的患者中均有可能产生肝毒性。非常罕见出现严重肝衰竭的病例(部分导致患者死亡,或需要进行肝移植)。在绝大多数的肝衰竭病例中,患者原本就存在严重的系统疾病,其与特比萘芬摄入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确定(见(不良反应))。在处方本品时,应告诫患者如出现原因不明的持续恶心、食欲消退、疲倦、呕吐、右上腹疼痛或黄疸、尿液发黑或粪便颜色变浅症状时,应当立即报告。具有这些症状的患者应该停药,并立即接受肝功能检查。对皮肤的影响使用本品的患者非常罕见出现严重皮肤反应(如Steven-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如果发生渐进性皮疹,应当停止使用本品。对血液的影响使用本品的患者非常罕见出现血液恶液质的报道(中性粒细胞减少,粒性白血球缺乏,血小板减少,全血细胞减少)。使用本品后如出现任何血液恶液质,应寻找病因,并考虑改变治疗方案,包括停止服用本品。肾功能对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足50mL/min或血肌酐超过300μmol/L),尚无服用本品的充分研究,因此不推荐此类患者使用。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体内及体外研究表明特比萘芬抑制CYP2D6的代谢,因此,对同时服用主要由该酶代谢的药物,如果该药物的治疗窗较窄时,应对患者进行随访。这些药物包括: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β-阻滞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以及抗心律失常药物(包括1A,1B和1C类)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0-Is)B型(见(药物相互作用))。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影响尚未对服用本品对患者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进行研究。眩晕感觉不适的患者应该避免驾驶和操作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