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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022-26910386,26819130
  • 天津市北辰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园红旗路西
  • 生产商:天津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3398
  • 规格:500ml:4.5g(氯化钠)-25g(葡萄糖)
  • 储存: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暂无

成分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

功能主治 1.用于防治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克山病患者发生心源性休克时,可用大剂量本品治疗。2.用于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络合,使铁排出加速)。3.用于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治疗有效。4.用于治疗肝硬化、急性肝炎和砷、汞、铅、苯等慢性中毒时肝脏的损害。

用法用量 口服。 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1片。 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儿童一日1~3片。至少服2周。 展开>>

禁忌症 1 维生素C以空腹服用为宜,但要注意患有消化道溃疡的病人最好慎用,以免对溃疡面产生刺激,导致溃疡恶化、出血或穿孔。 2 肾功能较差的人不宜多服维生素C。若长期超剂量服用维生素C有可能引起胃酸过多,胃液反流,甚至导致泌尿系统结石。尤其是肾亏的人更应少服维生素C。 3 大量服用维生素C后不可突然停药,如果突然停药会引起药物的戒断反应,使症状加重或复发,应逐渐减量直至完全停药。 4 维生素C不宜与异烟肼、氨茶碱、链霉素、青霉素及磺胺类药物合用;否则,会使上述药物因酸性环境而疗效降低或失效。 5 维生素C对维生素A有破坏。

价格 1.2-3.6元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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