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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琥乙红霉素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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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0378-2677228
  • 郑州市红专路63号
  • 生产商: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4820
  • 规格:按C37H67N013计 0.1克(10万单位)
  • 储存:避光,置阴凉处保存。
  • 有效期:36个月

成分琥乙红霉素。

功能主治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 展开>>

禁忌症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价格 2-15.8元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药品属性 中成药

注意事项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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