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四环素,其化学名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α-五羟基-1,11-二氧代-1,4,4α,5,5α,6,11,12α-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功能主治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每次25~50mg/kg,每6小时1次。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展开>>
禁忌症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价格 4.5-57.6元
医保类型 医保甲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 交叉过敏反应:各种四环素类药物间可产生交叉过敏反应。 2 对诊断的干扰: (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四环素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 (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3 长期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 4 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 [展开]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 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 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 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 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 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 女不宜应用。同时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 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 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 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 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