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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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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升和制药有限公司
  • 028-85188351
  • 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3号A座9楼
  • 生产商:四川升和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4135
  • 规格:2毫升:10万单位
  • 储存: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成分本品主要成分为奈替米星,化学名称为O-3-去氧-4-C-甲基-3-甲氨基--L-阿拉伯糖吡喃糖基(14)-O-[2,6-二氨基-2,3,4,6-四去氧--D-甘油基-4-烯己吡喃糖基-(16)]-2-去氧-N3-乙基-L-链霉胺硫酸盐。分子式:(C21H41N5O7)25H2SO4。分子量:144

功能主治 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严重感染。如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 属(吲哚阳性和阴性)、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枸橼酸杆菌属 等所致的新生儿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尿路生殖系统感染、 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腹膜炎、胆道感染、皮肤或骨骼感染、中耳炎、鼻窦炎、软 组织感染、李斯特菌病等。 2.本品亦可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葡萄球菌感染,但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 菌感染常无效。

用法用量 1 肾功能正常者:成人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按体重每8小时1.3~2.2mg/kg;或每12小时2~3.25mg/kg;治疗复杂性尿路感染,按体重每12小时1.5~2mg/kg 展开>>

禁忌症 本品或任何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或有严重毒性反应者禁用。

价格 10.2-14元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 本品不是单纯性尿路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及轻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的首选药;败血症治疗中需联合应用具协同作用的药物;腹腔感染治疗,宜加用甲硝唑等抗厌氧菌药物。 2 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肾功能损害患者。 3 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 为避免或减少耳、肾毒性反应的发生,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等,并密切观察前庭功能及听力改变。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剂量使血药峰浓度在16mg/L以下,且不宜持续较长时间(如2~3小时以上),谷浓度避免超过4mg/L。 5 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肾损害程度减量用药。 6 本品能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若使用本品宜暂停哺乳。 7 新生儿应禁用本品。若确有应用指证,给药方案必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进行调整。 8 老年患者宜按轻度肾功能减退者减量用药。 9 长期或大剂量使用本品可引起蛋白尿、管型尿、不可逆听力减退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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