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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头孢氨苄甲氧苄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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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010-64742227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1号
  • 生产商: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2556
  • 规格:0.15克(C16H17N304S 0.125克与C14H18N403 0.025克)
  • 储存:遮光,密封(10~30℃)保存。
  • 有效期:暂无

成分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头孢氨苄0.125g,甲氧苄啶0.025g。

功能主治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4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展开>>

禁忌症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 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5.血液病患者禁用。

价格 3.7-13元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它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它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 7.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头孢氨苄甲氧苄啶片点评

☂蜜桃小姐。

头孢系列的药都很不错的。

2013/11/29 头孢氨苄甲氧苄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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