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本品化学名称为:5-氟-2,4(1H,3H)-嘧啶二酮。
功能主治 为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亦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 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 软膏用于皮肤癌,外阴白斑,以及乳腺癌的胸壁转移等。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一日0.15~0.3g,分3~4次服。疗程量10~15g,3~4周为一疗程。 联合化疗,常用方案有: 1.丝裂霉素、氟尿嘧啶和长春新碱,用于消化道腺癌; 2.环磷酰胺 展开>>
禁忌症 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 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 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当伴 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
价格 20-32元
医保类型 非医保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 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 剂为小。 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 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1)肝功能明显异常;(2) 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3) 感染、出血(包括皮 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4)明显胃肠道梗阻;(5)失水或(和)酸碱、电解 质平衡失调者。 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告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 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