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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

  • 非处方药物
  • 非国家医保目录
  • 大同长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0371-61690917
  • 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西北街6号
  • 生产商:大同长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2783
  • 规格:磺胺甲恶唑0.1g,甲氧苄啶20mg。
  • 储存: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成分磺胺甲恶唑(SMZ)与甲氧苄啶(TMP)

功能主治 用于小儿呼吸道,肠道,泌尿道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3个月-1岁,一次1/3-1/2袋;1-5岁,一次1袋;5-8岁,一次1.5袋-2袋。一日1次或遵医嘱。温开水冲服。 展开>>

禁忌症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价格 3.5-6.5元

医保类型 非医保

药品属性 中成药

注意事项   l.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为治疗或预防用药:(1)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2)A组溶血性链球菌性扁桃体炎和咽炎。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3.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4.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5.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6.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7.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应定期检查尿液(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8.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性疾患,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埃希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内注射,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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