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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肺宁口服液(肺宁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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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通化市
  • 生产商: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0061
  • 规格: 每支10毫升
  • 储存:置阴凉通风处(不超过20℃)。
  • 有效期:有效期24个月。

成分 返魂草。辅料为:蜂蜜、山梨酸钾。

功能主治 清热祛痰,止咳平喘。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期痰热咳喘证。证见咳嗽、喘息、咳痰不爽、痰黄粘稠,口渴喜饮等。

用法用量 口服。每次1支,每日3次,饭后服。9天为一个疗程。 展开>>

禁忌症 尚不明确。

价格 34.2-40元

医保类型 非医保

药品属性 中成药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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