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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服补液盐散(Ⅱ)(口服补液盐散(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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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家口市东风制药厂
  • 0313-2012057
  • 河北张家口桥东区德胜西街54号
  • 生产商:张家口市东风制药厂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2989
  • 规格:13.95克
  • 储存: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成分本品每袋含主要成分氯化钠1.75克、氯化钾0.75克、枸橼酸钠1.45克、无水葡萄糖10克。

功能主治 1.预防和治疗体内失水对腹泻、呕吐、经皮肤和呼吸道等液体丢失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补充水、钾和钠。重度失水需静脉补液。2.治疗腹泻时体液丢失。

用法用量 1 成人 (1)治疗轻中度失水: ① 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6小时内饮完,以后酌情调整剂量; ② 中度失水,开始时50ml/kg,6 小时内饮完,其余应予静脉补液。 展开>>

禁忌症 1 少尿或无尿; 2 严重失水、有休克征象时应静脉补液; 3 严重腹泻,粪便量超过每小时30ml/kg,此时病人往往不能口服足够量的口服补液盐; 4 葡萄糖吸收障碍; 5 由于严重呕吐等原因不能口服者; 6 肠梗阻、肠麻痹和肠穿孔。

价格 0.8-1元

医保类型 医保甲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 一般不用于早产儿。 2 随访检查: ① 血压; ② 体重; ③ 血电解质(主要为Na+和K+ ); ④ 失水体征; ⑤ 粪便量。 3 严重失水或应用本品后失水无明显纠正者需改为静脉补液。 婴幼儿应用本品时需少量多次给予,当剂量超过每日100ml/kg时,需给予饮水、以免发生高钠血症。 尚不明确。 老年人应用本品无特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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