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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硫酸西索米星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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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
  • 021-58552452
  • 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张江路92号
  • 生产商: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40149
  • 规格:1毫升:5万单位
  • 储存:密闭,在凉暗处保存。
  • 有效期:暂定36个月

成分硫酸西索米星。

功能主治 适用于革兰氏阴性杆菌(包括绿脓杆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血症等。用于上述严重感染时宜与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等联合应用。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 1.肾功能正常者:成人 轻度感染:一日0.1g;重度感染:一日0.15g。均分2~3次给药。小儿 按体重一日2~3 mg/kg,分2~3次给药。 疗程均不超过 展开>>

禁忌症 1.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 2.肾衰竭者禁用。

价格 30-56元

医保类型 非医保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者及老年患者慎用。 2.用药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0日,若必须继续用药时,应对听觉器官和肾功能进行严密监护。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有条件时在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本品血药峰浓度超过10mg/L,谷浓度超过2mg/L时易出现毒性反应),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人、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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