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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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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
  • 021-58552452
  • 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张江路92号
  • 生产商: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039
  • 规格:0.5克(按C25H27N908S2计)
  • 储存: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成分头孢哌酮钠

功能主治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如肺炎及其他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腹膜炎、盆腔感染等,后两者宜与抗厌氧菌药联合应用。

用法用量 可供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一般感染,一次1~2g,每12小时1次;严重感染,一次2~3g,每8小时1次。接受血液透析者,透析后应补给1次剂量。成人一日剂量不超过 展开>>

禁忌症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及有青霉素过敏休克和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价格 7-141元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本品治疗婴儿感染也获较好疗效,但对早产儿和新生儿的研究尚缺乏资料。 2.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呈阳性反应。产妇临产前应用本品,新生儿此试验亦可为阳性。偶有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增高。 3.肝病和(或)胆道梗阻病人,半衰期延长(病情严重者延长2~4倍),尿中头孢哌酮排泄量增多;但肝病、胆道梗阻严重或同时有肾功能减退者,胆汁中仍可获得有效治疗浓度;给药剂量须予适当调整,且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如不能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时,每天给药剂量不应超过2g。 4.部分病人用本品治疗可引起维生素K缺乏和低凝血酶原血症,用药期间应进行出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监测。同时应用维生素K1可防止出血现象的发生。 5.长期应用头孢哌酮可引起二重感染。 6.交叉过敏:对任何一种头孢菌素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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