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首页 > 风湿性关节炎 > 注射用苄星青霉素
  • (注射用苄星青霉素)

  • 非处方药物
  • 国家医保目录
  • 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
  • 021-58552452
  • 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张江路92号
  • 生产商: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692
  • 规格:120万单位
  • 储存: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成分本品为青霉素的二苄基乙二胺盐。分子式:(C16H18N2O4S)2.C16H20N2分子量:909.14

功能主治 用于风湿病时预防链球菌感染,也可用于治疗对青霉素G敏感细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或作预防感染用(如风湿病患者预防链球菌感染)。本品不能代替青霉素G用于治疗重症急性感染。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 肌注:60万~120万U/次,2~4周1次,临用前加注射用水适量,制成混悬液。 展开>>

禁忌症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价格 2.3-138元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 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 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它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青霉素过敏史者约有5%~7%的患者可能存在对头孢菌素类药物交叉过敏。 3 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4 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 5 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能出现假阳性,而用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6 动物生殖试验未发现青霉素引起胎儿损害,但尚未在孕妇中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除外这类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药品app应用 更多

暂无相关应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