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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酸乙胺丁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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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台城制药有限公司
  • 0750-5627115
  • 广东省台山市北坑工业园
  • 生产商:广东台城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3635
  • 规格:0.25克
  • 储存: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成分本品化学名称为:[2R,2[S-(R*,R*)]-R]-(+)2,2′-(1,2-乙二基二亚氨基)-双-1-丁醇二盐酸盐。

功能主治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1. 成人常用量 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 展开>>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价格 18.5-19元

医保类型 医保甲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 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2. 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 3. 治疗期间应检查: 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 血清尿酸测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 4. 如发生胃肠道刺激,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 5. 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 6. 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长。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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