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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射用精氨酸阿司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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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0571-86989691 87025761 87076395 13819183365
  • 海南省海口保税区八号厂房
  • 生产商: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790
  • 规格:1.0克(精氨酸阿司匹林)
  • 储存: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暂无

成分本品主要成分:赖氨匹林。

功能主治 用于发热及轻、中度的疼痛的对症处理。

用法用量 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以4ml注射用水或0.9%氧化钠注射液溶解后注射;注入250ml等渗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中,混合后立即静滴。1.成人:一次1.0—2.0g。一日2次。2.儿童 展开>>

禁忌症 1.活动性消化溃疡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患者禁用。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3.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禁用。4.3个月以下婴作禁用。

价格 18-200元

医保类型 非医保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镇痛不应超过3天。年老体弱或体温达到40度以上者应严格掌握给药剂量,以免出汗过多引起虚脱。2.严重肝功能损害、低凝血酶原血症、维生素K缺乏、血小板减少者均需避免应用于本品,手术前一周也应停用。3.下列情况慎用:1)有哮喘及其他过敏反应史者;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本品偶见引起溶血性贫血;3)痛风(本品可影响其他排尿酸药的作用,小剂量时可引起尿酸滞留);4)肝功能减退时可加重肝脏毒性反应,加重出血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变患者出现肾脏不良反应;5)心功能不全或商血压患者,大量用药时可能引心力衰竭或肺水肿;6)肾功能不全时有加重肾脏毒性的危险。4.本品不易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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