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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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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0311-85917776
  •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北大街9号
  • 生产商: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175
  • 规格:100毫升:0.3克
  • 储存:遮光、密闭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成分反式4-[(2-氨基-3,5二溴-苯基)甲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功能主治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可用于伴有粘性痰的急性和慢性支气管或肺疾病的祛痰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 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口服30mg,一日3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90mg),然后一次口服30mg,一日2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60mg) 展开>>

禁忌症 对该口服溶液的活性成份: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份过敏者禁用。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因为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价格 10.3-24.5元

医保类型 医保甲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 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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